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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刘宏洋等同志工作职务的通知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09-18 点击数:次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部门、各单位:

经学院党委会会议研究决定:

刘宏洋同志任组织人事处副处长,试用期一年;

徐啸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副科),试用期一年;

汪菲菲同志任发展规划处(质量监控处)副处长(副科),试用期一年;

成波同志任财务处副处长(副科),试用期一年;

宁晨同志任招生就业指导办公室副主任(副科),试用期一年;

代忠红同志任总务处副处长(副科),试用期一年;

张丽同志任应用外语系党总支副书记兼系副主任(副科),试用期一年;

高峰同志任马克思主义学院副院长(副科),试用期一年;

王李珺同志任网络教育部副主任(副科),试用期一年;

周朋同志任组织人事处副处长(副科),免去其网络教育部副主任(副科)职务。




中共马鞍山职业技术学院 马鞍山技师学院委员会

                              2025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