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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线上教学管理办法(暂行)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02-05 点击数:

为进一步做好学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延迟开学期间线上教学的管理工作,规范在线教学行为,完善线上教学监控,切实提升教学效果,根据省教育厅《关于高等学校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开展线上教学的指导意见》等文件要求,结合学院《防控疫情延迟开学的教学工作方案》,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适用对象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2020年春季学期疫情防控延迟开学期间学院中高职各专业开展的线上教学活动。

二、教学准备

1.规范网络教学平台选用,做好在线教学培训。超星泛雅平台(学习通)、蓝墨云班课等在线教学平台已在我院推广多年,师生较为熟悉,建议教师在上述教学平台之间选择,并结合微信、QQ等社交媒体,以班级为单位开展在线教学。

教务处协调相关教学平台技术提供商,通过直播、QQ群等形式,在线上开课前及线上教学期间,面向全体教师开展一系列在线培训活动,组建网络教学服务QQ群,指定专人管理,为教师在线教学提供可靠的技术保障服务。

2.制定科学合理的教学方案,搭建资源充实、严谨有序的教学平台。各系部应根据学院《防控疫情延迟开学的教学工作方案》,统筹各方教学资源和力量,制定本系部的线上教学方案。各专业教研室应结合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原定各班级的教学安排,组织相关教师制定详细的线上教学安排表和线上教学教案。各系部应在线上教学开学前一周(212日之前)将各班级的线上教学课表(附件1)、各任课教师准备四周(暂定)的线上教学计划表(附件2)和线上教学教案(电子版)提交教务处备案。

各系部应组织教学秘书(教务员)、班级辅导员协助任课教师与学生及时建立网络联系,便于教师建立线上教学平台。在217日线上教学开学之前,任课教师应完成教学平台的搭建,经所在系部审核后方准开课。各系部应组织专业教研室从课程资源(PPT、短视频、参考文档等素材)是否科学健康、是否充实完备、是否与教学计划和教学目标贴切等角度在网络教学平台上审核各门线上课程。

三、线上教学管理

1.规范在线教学秩序。各系部要认真贯彻教育部“网课就是正规课程,不是辅导课程”的要求,严格按照各班级线上教学课表上课,确保每节课的教学质量。如有特殊原因需调整上课时间,需通过网络或电话等方式按规定履行调课手续,如有迟到早退、无故缺席等行为,将按学院教学事故相关规定处理。任课教师会同辅导员做好学生的线上出勤的管理工作,通过课前告知学生、课上签到统计、课后督促缺席学生等手段保障学生线上学习的出勤率。

2.加强线上教学过程管理。在线上教学期间,各系部教学管理人员要经常登录任课教师的线上教学平台,把控每门线上课程科学健康和教学效果,尤其要实时掌握线上课程的网络舆情和学生舆情,发现问题及时沟通和解决。

任课教师在授课前应关闭与教学无关的软件,避免在教学过程中弹出不良信息、恶意广告等,教师应规范线上课堂的教学语言,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

各系部应支持任课教师利用教学平台创新教学手段,教学设计中融入“学生中心”理念,激发学生内在动力。课前推送学习任务;课中引导学生基于平台教学互动功能进行抢答、弹幕、投稿,教师及时反馈答案、讲解,通过投屏、随机点名等形式激励学生参与教学活动;课后推送作业,与学生深入互动,做好个性化辅导。在网络条件允许的条件下,提倡教师开展直播教学模式。

3.创新线上课程考核形式。线上教学的课程考核应根据课程性质和教学目标,可采用灵活的考核模式,要加强对学生线上学习行为和表现进行分析与总结,包括出勤、作业、互动等情况,综合评价学生的思想状态、能力素质等,要坚持“标准不降、形式多样”,加大过程性考核的权重,确保教学目标达成。

在疫情防控期间,线上教学课程能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教学内容、具备线上考核条件的,可采用线上答辩、非标准答案试题、设计等考核形式进行考核。考核前,任课教师填报线上考核的形式、时间等信息(见附件3),经系部(开课单位)批准并报教务处备案后,方可实施线上考核。

不具备线上终结性考核条件的课程,须在学生返校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内容后进行线下考核。考核权重建议如下:一是学生在线学习的表现,占20%左右权重,依据为相关平台的过程性评价数据,含签到考核;二是开展线下教学环节前针对已教内容的线下测试,占30%左右权重;三是其他线下考核(包括但不限于期末考试、阶段小考、实践实验等),占50%左右权重。具体考核办法各系部可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教师要通过线上测评数据和学生在线学习情况综合分析,持续优化线上教学方式。

4.规范线上教学档案和学习档案。各系部及时整理线上教学档案,在疫情防控线上教学期间,每周末需将教师线上教学情况统计表汇总后报送教务处。线上课程尽可能保存整个教学的在线组织、实施、管理等过程性材料,为学生课程考核评价提供依据,为教学评价提供支撑。

5.做好线上教学期间的服务工作。教务处应联合教学平台服务商,落实专人负责技术保障工作,及时解决线上教学过程中出现的相关问题,迅速响应任课教师的技术援助。教务处定期开展线上教学技术支持、网上教学经验交流活动,为任课教师更好开展线上教学做好服务。

四、加强线上教学督查与反馈,提升线上教学质量

线上开课第1周,教务处会同第三方平台机构,依照各班级线上课表,实时登录抽查教师线上教学平台,查看线上教学平台搭建情况与教学实施情况,确保线上课程按要求规范实施教学,对未按要求开课的课程给予通报。

线上教学期间,各系部应做好日常线上教学督查,按时提交线上教学情况统计表。线上课程开课2周后,教务处将通过各班级学生信息员QQ群,从课程资源、教学组织、学生在线上课状态、作业反馈、师生互动、学习效果等角度对教师的线上教学情况进行测评,梳理相关问题反馈至各系部。

教师充分利用教学平台,时时跟踪学生学习状况,预判学生学习趋势,督促学生自主学习,引导学生按照要求完成在线学习任务。

五、其他

线上教学期间,授课教师依据学情等实际情况预估后续课程内容不再适合线上教学或教研室评估某课程已不再适合线上教学,应提前一周向所在系部提出申请,系部批准后报教务处备案。

本管理办法自217日起试行,由学院教务处负责解释。